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一环,是推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近期,按照“务实、管用、高效”的原则,山东省财政厅部署开展2024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三项措施,科学精准发力,促进重点评价工作提质增效,发挥更大效力。
一是全面覆盖、协同实施。省级财政今年共开展62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包括33个政策和项目评价、29个部门整体评价,资金总规模达3352.4亿元,评价领域覆盖了“四本预算”以及政府投资基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等各类项目。同时,按照省政府“3年全覆盖”的要求,联合省审计厅,遵循“统一内容、统一指标、统一程序”原则,分别开展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确保明年完成全覆盖目标。首次将5项重点成本效益分析与评价工作同步部署、同时进点、协同实施,推动财政资金节本增效。
二是创新模式、提高质量。坚持“不惟数量重质量”,在实施“一揽子”政策评价、全周期跟踪评价的基础上,针对省委、省政府关注的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采取“常态化、两结合”的模式开展评价,即建立“年年有评价、侧重各不同、三年全覆盖”的常态化评价机制,通过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内部自评与财政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进一步提高评价工作质效。对省民主党派机关联络服务处和6个民主党派机关采取“7合1”模式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做到标准统一、横向可比、结果可用。
三是改进机制、打造精品。实施绩效评价“精品工程”,通过流程再造、优化报告、及时汇报等方式,打造评价样板,增强评价效果。一是改进流程。逐步建立方案、报告内审会机制,加强研究论证,增强方案科学性和报告权威性。强化财政部门在组织协调、争议裁定、报告反馈中的主体作用,减轻第三方机构的沟通协调压力,使其更加专注于提高执业质量。二是优化报告。坚持问题导向和实用导向,优化调整报告格式内容,突出问题导向、应用导向,消除一些报告“华而不实”“长而无用”等通病。三是及时汇报。探索建立“成熟一批汇报一批”的汇报机制,推动重点绩效工作结果早形成、早汇报、早应用。优先选取质量高、问题准、建议实的报告,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更好发挥重点评价服务决策的作用。
来源:中国财经报 2024年5月11日“绩效新时代”专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