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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1    作者:     来源:     点击:


财会〔2021〕27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有关要求,我部制定了《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发布实施《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大力组织学习宣传《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任务措施,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为进一步加强会计管理、全面深化会计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和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强《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保障,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积极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规划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针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划纲要》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及实施进展情况,请及时报我部会计司。

附件: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