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全过程绩效闭环管理,健全薄弱环节整改提升机制,近期辽宁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函》,向省直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反馈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和管理意见建议,对问题整改目标、措施、时限等提出明确要求,构建通过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落实举措—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机制,有效打通预算绩效科学管理“最后一公里”。
靶向发力,个性定制,一项一策。区别于以往“模板化”的“通稿”反馈形式,梳理提炼制约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的难点堵点问题,有针对性地为24个评价项目(部门)“量身定制”具体改进完善意见建议,逐个部门(单位)“专题”“个性化”书面反馈,重要部门、重点项目上门“面对面”反馈,延伸精细精准管理“触手”,利用科学方法,既简洁明快“诊断”核心问题,又开诚布公“开方”出谋划策,助力向科学管理要效益、用绩效方法促改革。
切实应用,融入预算,整改提升。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刚性约束,明确要求项目涉及的16个省直相关部门,结合绩效评价报告及整改提升意见建议,在政策实施、项目执行、资金分配等工作环节中,重点围绕完善政策设计、改进项目管理、修订公共服务标准、优化预算安排等方面,切实做好结果应用并限期报送整改报告。项目如继续申请2025年预算,对应不同评价等级,严格落实结果应用挂钩要求,利用科学标准,助力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和资源配置效率。
技术支撑,综合施策,提高效能。持续夯实绩效问题整改落实跟踪机制,常态化抓好督促提升的同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新增“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模块,随项目一并纳入预算编审程序,经审核如发现项目相关评价结果未应用或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安排2025年预算。利用科学手段,坚持日常监督与系统约束“双管齐下”,实现“人工核验+智能识别”双重控制,助力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水平。
来源:辽宁省财政厅